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06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4月份,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截止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350,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9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10元/股,最低价为8.9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876,643.9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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