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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 公告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3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1迪马01(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由于公司销售及回款下降,流动性紧张等综合因素,未能于本期债券到期日2024年4月30日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截止目前本期债券托管量为32,581.1万元。

  公司将持续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完成债券偿付。公司也将继续维持经营的稳定,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努力争取金融机构的理解、获得贷款展期等支持,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各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565            证券简称:ST迪马         公告编号:临2024-040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股票2024年5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如若自该日起,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2.7条的规定,上交所将自公司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规定情形之日后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2月7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06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4日收盘价为0.97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20号)。

  公司股票于2024年5月6日收盘价为0.95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性公告》(临2024-040号)。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33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规定,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1天,2024年5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2024-036号),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截2023年12月31日,迪马股份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人民币130,012.66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款合计人民币1,036,559.03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到期尚未完成展期的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194,974.34万元。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进行展期的沟通与协调,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与各方积极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化解债务问题,具体内容请详见《迪马股份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进展公告》(2024-035号),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21迪马01由于公司销售及回款下降,流动性紧张等综合因素,未能于本期债券到期日2024年4月30日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截止目前本期债券托管量为32,581.1万元。公司将持续与投资者做好沟通解释,加快推进债务化解工作,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尽早完成债券偿付。具体内容请详见《关于公司债券未能按期偿付本息的公告》(2024-039号),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885,737,591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5%;东银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重庆硕润石化有限责任公司、赵洁红共计持股1,074,450,2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2%,上述股份均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东银控股仍在债务重组过程中,后续存在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公司当前股票价格走势,并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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