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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681         证券简称:科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17.1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6日、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9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4,670,000股的0.57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68元/股,最低价为8.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50,127.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汇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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