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联正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正智创”) 直接持有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松霖科技”)3,73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1%;厦门信卓智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卓智创”)直接持有公司5,04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厦门励众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励众合”)直接持有公司1,38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4%。联正智创、信卓智创、励众合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控制的员工持股平台。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2年8月2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股东周丽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2,970,1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于2022年8月25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联正智创、信卓智创、励众合及周丽华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不超过8,55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0%。
1、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28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28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3、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4、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上述“计划减持比例”指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3、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不超过2,000股,实际控制人吴文利女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减持不超过5,076,800股。
4、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28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5月29日-2024年8月28日)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若减持期间发生公司回购(注销)股份等股本变动情形,则减持数量上限保持不变。
7、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且不存在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况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华松先生、吴文利女士夫妻承诺: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下同),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企业/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关联方联正智创、信卓智创、励众合、周丽华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人已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作为公司董事的周华松先生、吴文利女士承诺:1、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承诺不因工作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放弃履行上述承诺内容。
作为公司董事的周华松先生、吴文利女士还承诺:1、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发行人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发行人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2、本人所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承诺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义务。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期间,本人新取得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上述承诺内容。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为股东资金需求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在减持期间,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股东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
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