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6 证券简称:瑞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为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2024年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为控股子公司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瑞泰”)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瑞泰”)为其子公司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瑞泰”)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
1、安徽瑞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34010120240002060),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34100520240001308),公司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安徽瑞泰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宜兴瑞泰与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羡银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S20240318019),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华东瑞泰与阳羡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B20240318019),华东瑞泰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宜兴瑞泰与阳羡银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S20240318020),借款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华东瑞泰与阳羡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B20240318020),华东瑞泰为本次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前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已授权公司董事长和华东瑞泰的法定代表人在担保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3月12日
住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外环南路48号
法定代表人:李道胜
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赛隆结合耐火陶瓷功能材料、耐火材料定形和不定形制品、耐火水泥、耐火原料及添加剂深加工,高效耐磨节能材料、工业陶瓷制品制造、销售,普通机械加工,窑炉制作,高温闸阀制作,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电设备、仪器仪表销售,窑炉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房屋、机器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安徽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比例为62.13%。
安徽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安徽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4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安徽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名称: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7日
住所:宜兴市宜城街道南园村
法定代表人:钱耀华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耐火保温材料制品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耐火保温材料、特种陶瓷的制造、销售及与此相对应的工程承包;金属材料的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宜兴瑞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的子公司,其中 华东瑞泰占其注册资本的57.43%。 宜兴瑞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如下所示:
宜兴瑞泰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以上2024年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宜兴瑞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安徽瑞泰
1、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保证人: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000万元整
2、安徽瑞泰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借款人:安徽瑞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年
借款利率:3%
(二)宜兴瑞泰
1、华东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B20240318019)
债权人: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整
2、宜兴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S20240318019)
借款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贷款人: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3.15%
3、华东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YB20240318020)
债权人: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华东瑞泰科技有限公司
债务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债权本金人民币500万元整
4、宜兴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GS20240318020)
借款人:宜兴瑞泰耐火材料有限公司
贷款人:宜兴阳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方式:一般流动资金借款
借款金额:人民币500万元整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率:3.15%
五、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为下属公司安徽瑞泰的银行借款业务提供担保,是出于其实际发展需要, 有利于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在评估安徽瑞泰的偿债能力后,公司董事 会认为安徽瑞泰生产经营情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偿债能力有一定的保证,担 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安徽瑞泰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权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二)公司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
华东瑞泰为宜兴瑞泰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宜兴瑞泰是华东瑞泰的控股子公司,华东瑞泰对其有实质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宜兴瑞泰的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宜兴瑞泰股权向华东瑞泰提供反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三)以上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包括此次担保在内,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累计金 额为65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9.52%,均为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及下属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担保,除此外无任 何其他对外担保。
公司和下属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安徽瑞泰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与农行宁国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宜兴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华东瑞泰与阳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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