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0 证券简称:轻纺城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号中轻大厦2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潘建华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王百通、独立董事程惠芳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马晓峰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外部董事、监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0、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11、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提案
12、关于选举监事的提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计615,399,062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提案。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吴钢、张峥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4-02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24年5月7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潘建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傅祖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建华先生。
潘建华先生、傅祖康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4-015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确定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公司董事潘建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傅祖康先生、王百通先生、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章勇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公司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傅祖康先生、独立董事楼东平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公司独立董事楼东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潘建华先生、独立董事章勇坚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人。公司独立董事程惠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潘建华先生、独立董事楼东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4-015公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百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王百通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4-015公告。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聘任邬建昌先生、高晓辰先生、马晓峰先生、叶异燕女士、季江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邬建昌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邬建昌先生、高晓辰先生、马晓峰先生、叶异燕女士、季江锋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
附件
简历
邬建昌 男,汉族,1973 年2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在职本科,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建设局驻上海办事处干部;绍兴县建设局会计、主办会计;绍兴县建筑业(房地产)管理局财审科副科长、负责人;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绍兴市柯桥区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任绍兴县中国轻纺城东门纺织品市场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绍兴县中国轻纺城服装服饰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高晓辰 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浙江湖州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绍兴县建设局建设科干部,县城市建设开发中心干部,县园林管理处主任助理,县柯桥街道招商办主任助理,柯桥中心城建管办经发处副处长,县建设局建管科副科长,县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县建设局拆迁科科长,柯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科科长。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马晓峰 男,汉族,1977年9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调研助理、企业管理部经理助理、企业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北联市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职工监事、投资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绍兴中国轻纺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监事。
叶异燕 女,汉族,1992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硕士学历。2015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阿里巴巴淘宝(中国)软件有限公司客户顾问,绍兴市柯桥区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新农办科员、办公室科员,绍兴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科员、办公室副主任、人才科技处副处长。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季江锋 男,汉族,1977年11月出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信息经理助理、副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网上市场管理处副主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兼信息部负责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北联市场分公司副总经理(挂职),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服装市场分公司总经理,浙江中国轻纺城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4-02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24年5月7日下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李传芳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选举李传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为:2024年5月8日至2027年5月7日。李传芳先生的简历见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临2024-016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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