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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厦门辖区上市公司 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 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5月16日参加由厦门证监局、厦门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3年年报业绩说明会暨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活动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14:00-17:00;

  会议方式: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二、 参会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王明成先生、独立董事刘大进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林伟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孝顺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4-4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4,0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还将视仲裁的举证和进展情况确定。本次仲裁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信达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光电”)于近日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因专利合同纠纷,厦门朗星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朗星”)将信达光电列为被申请人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并已得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受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1、本次仲裁机构为厦门仲裁委员会,其所在地为福建省厦门市。

  2、本次仲裁事项公司收到仲裁通知书时间为2024年5月7日。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起因

  信达光电与厦门朗星签订《专有技术转让合同》,约定厦门朗星向信达光电转让专利技术等相关事宜。厦门朗星以合同履行情况存在争议为由,向厦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二)案件当事人及仲裁请求

  本次仲裁事项厦门朗星的仲裁请求为:

  1、请求裁决信达光电向厦门朗星支付专有技术转让款人民币4,000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费;

  2、请求裁决信达光电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

  三、本次仲裁事项裁决情况

  截至公告日,上述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四、其他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公告日,除上述仲裁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新增其他诉讼、仲裁合计23,166.59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后续影响还将视仲裁的举证和进展情况确定。本次仲裁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仲裁申请书;

  2、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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