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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93                证券名称:宜宾纸业                编号:临2024-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以通讯及传阅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安排,公司编制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情况: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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