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39        证券简称:高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华科技”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任云智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南京高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任云智女士,女,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毕业于南京财经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1月至2015年4月任南京高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主管;2015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高华科技总经办副主任;2015年5月至今任高华科技监事;2021年1月至今任高华科技内审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任云智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