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是玉丰
2. 提案程序说明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0.18%股份的股东是玉丰,在2024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股东是玉丰先生于2024年5月9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含临时提案)》。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还将汇报《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前述1-14项议案已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具体内容将在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13、14、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9、10、13、14、1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是玉丰、宗丽萍、无锡市派克贸易有限公司、无锡众智恒达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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