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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详见2024年5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4]第14-00041号),公司2023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2,400,321.7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110,770,769.38元,实收股本769,168,67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业务、桥梁功能部件和光伏发电。近年来,桥梁功能部件和光伏发电业务均保持了较好的盈利能力,但由于公司对轨道交通业务的持续投入,承担了较高的财务成本,导致资本结构不合理,特别是内嵌式中低速磁悬浮交通系统市场拓展不及预期,未取得市场突破,不产生正向效益,无法覆盖其运营所必要的固定成本及费用,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以上主要因素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未呈现良好的盈利能力,不足以弥补发生的期间费用,从而出现持续亏损。公司2023年亏损3.42亿元,使得未弥补亏损金额进一步增加。

  三、应对措施

  1、全力以赴抓经营,加强内部管理提质增效

  重点围绕旅游轨道交通和中低运量市场领域进行产品推广,推动磁浮商业化项目尽快落地;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提升城轨车辆造修业务规模;巩固传统桥梁功能部件盈利基础,拓宽市场应用领域;充分发挥业务间的协同效益,提升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多举措压降融资成本,严控公司应收款总额和存货,助推公司经营效益提升。

  2、持续推进定增工作,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已于2023年11月启动向控股股东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轨道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票事宜,发行数量不超过230,750,000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95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以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

  3、持续调整产业结构,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加快60,000m?/a短流程钒电解液生产线投产运营,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奠定公司未来在长时储能领域发展的重要基础;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利用资产处置变现,降低债务规模,改善资产质量,提升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情况

  (一)授信额度: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3.8%)。

  (四)担保方式:公司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国土证号:新津国用(2010)第5538号,土地面积108701.98平方米】,及地上建筑物【房屋产权证号:津房权证监证字第0187544号、第0187545号、第0187546号、第0187547号、第0187548号、第0187549号,建筑面积36598.57平方米】作抵押,为本次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债务提供担保。根据四川大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四川大成(2024)房字第03019号],上述抵押物在基准日2024年3月7日的评估价值为9,821.46万元。

  借款目的:日常经营周转。

  授信主体: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开发西区支行。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流动性,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拟向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贵阳银行”)申请授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一)授信额度:不超过8,000.00万元。

  (二)授信期限:3年。

  (三)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单笔贷款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4.6%)。

  (四)担保方式:信用。

  (五)借款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六)授信主体: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上述融资业务具体以新筑交科与贵阳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新筑交科向贵阳银行申请授信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筑交科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控制关系

  新筑交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桥梁功能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新筑交科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保障其正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担保对象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其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川发磁浮拟将部分固定资产作为标的物,与中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金额:25,000.00万元。

  (二)融资期限:3年。

  (三)融资目的:补充流动资金。

  (四)融资成本(IRR):不超过5.40%。

  (五)保证金:625.00万元。

  (六)回购价格:0.01万元。

  (七)融资租赁标的物:川发磁浮部分固定资产,标的物原值27,555.66万元。

  (八)担保方式:公司为川发磁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4年5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提供担保的议案》,鉴于本次公司为川发磁浮的单笔担保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被担保人川发磁浮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川发磁浮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川发磁浮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满足其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川发磁浮提供担保期间,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监控与管理,相关风险整体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28,813.81万元(上述均不含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09%、20.25%。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35,900.00万元,担保余额303,519.51万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6.39%、213.34%。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3、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324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及编码

  

  (二)提案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编号:2024-028、2024-034),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3日8:30-17:30;

  3、登记地点: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应在2024年5月23日前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简杰;

  2、联系电话(传真):028-82550671;

  3、地址:四川新津工业园区A区兴园3路99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邮箱:vendition@xinzhu.com;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0

  2、投票简称:“新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上述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票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人/单位持有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6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5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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