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通过邮件、短信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9日11: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3楼309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9名。公司董事何振亚、何昕、胡一元、王新生、杜彬、何小勇,独立董事季桥龙、许国艺、李志华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独立董事到期离任补选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独立董事到期离任补选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何振亚先生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1.23%股份的股东何振亚先生,在2024年5月9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何振亚先生提交的关于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何振亚先生提议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计划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审议通过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为张雪梅女士。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动力源关于独立董事到期离任补选独立董事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上述议案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 8 号公司 309 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相关资料已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0.0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4-03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到期离任补选独立董事
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季桥龙先生自2018年6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4年6月20日止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季桥龙先生任职到期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季桥龙先生到期离任将导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之前,季桥龙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季桥龙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一) 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雪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况。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选举张雪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独立董事,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因张雪梅女士尚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张雪梅女士承诺:本人将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承诺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高效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选举张雪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补选张雪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规范运作,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胡一元先生将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同意选举张雪梅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前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调整前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何振亚、何昕、胡一元、许国艺、李志华、季桥龙;
2、提名委员会:季桥龙、何振亚、李志华;
3、审计委员会:许国艺、胡一元、季桥龙;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志华、许国艺、王新生;
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何振亚、何昕、胡一元、许国艺、李志华、张雪梅;
2、提名委员会:张雪梅、何振亚、李志华;
3、审计委员会:许国艺、何振亚、张雪梅;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志华、许国艺、王新生;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独立董事简历:
张雪梅女士,1976年出生,1998年至2004年取得北京大学法律专业学士学位;2009年至2011年取得中国政法大学宪法与行政法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今任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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