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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49          证券简称:雪龙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银行理财产品

  ● 现金管理金额:6,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合计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4号”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11月1日,产品期限189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光大证券光谱360翡翠300号”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3年11月3日,产品期限186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以上产品到期日分别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7日,收益兑付日为2024年5月8日,公司已赎回本金共计6,000万元,公司获得理财收益共计37.08万元,收益符合预期。现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情况及时披露。

  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二、 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现金管理金额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000万元。

  (三) 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74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370,200.00元,扣除各项新股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1,510,696.7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9号)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 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五)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六) 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3亿元(含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四、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6%,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5.74%,占公司最近一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3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

  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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