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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 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 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股东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让方”或“卓尚湾”)保证向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因科技”)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5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00,000股。

  ● 卓尚湾参与本次询价转让。卓尚湾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上述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凯因科技股份。

  ● 本次询价转让后,卓尚湾持有凯因科技股份比例从2.95%减少至0.61%。实际控制人周德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尚湾、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凯因科技股份比例从30.20%减少至27.86%,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 出让方情况

  (一) 出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凯因科技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注:以上持股比例按2024年5月6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计算。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卓尚湾为凯因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且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凯因科技总股本的5%。凯因科技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卓尚湾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 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凯因科技员工持股平台,且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凯因科技总股本的5%。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四) 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本次询价转让中,卓尚湾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凯因科技股份4,000,000股,占凯因科技总股本的2.34%。本次询价转让后,北京卓尚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凯因科技股份比例将从2.95%减少至0.61%。实际控制人周德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卓尚湾、北京松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富宁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富山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卓尚石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凯因科技股份比例从30.20%减少至27.86%,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1. 基本信息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二) 本次询价过程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5月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凯因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78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68家、证券公司45家、保险机构2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30家、私募基金8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5月7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有效报价合计35份,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5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1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29.57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400.0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凯因科技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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