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4-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92.6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4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71名激励对象授予4,092.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07元/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4月30日
2、授予数量:4,092.60万股
3、授予人数:171人
4、授予价格:1.0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普通股股票。
6、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数量等情况与本激励计划已披露的内容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限售。
3、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4]24005910018号):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已向171名特定对象授予限制性普通股40,926,000.00股,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790,820.0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5月9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4年4月30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成本摊销测算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测算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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