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自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辞职后,公司董事会秘书职位空缺,由公司副董事长蔡琦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李伟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截止本公告日,李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2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给与李伟监管警示。李伟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相关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附件:李伟简历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李伟简历
李伟:男,197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专业硕士。
李伟先生曾任职易华录(300212)证券部经理,朗姿股份(002612)证券代表、高级经理,齐星铁塔(002359)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龙跃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上海趣致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福成股份(600965)董事会秘书、董事长助理。兼任青岛丰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金一文化(002721)和华安鑫创(300928)独立董事。
李伟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2022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给与李伟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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