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9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9日以送达、发送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送达与会董事。本次会议为紧急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4名,公司董事长夏增文先生因身体原因未出席,由董事赵东军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豁免《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会议通知期限和会议材料提交时间的要求限制,同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对提交会议的相关议案予以审议。
二、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增加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
关大乐个人简历:关大乐,男,1972年生人,本科学历,早年曾就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近年主要从事公司的创建、投融资、并购重组、上市筹划等工作。
孟鹤个人简历:孟鹤,男,1983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副高级工程师。曾在吉林麦吉柯半导体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芯片制造部总经理、CEO助理。
证券代码:600360 证券简称:ST华微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
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0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上午9: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子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由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东军先生、于胜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参选,同时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的临时提案函,提名关大乐先生、孟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着提高会议效率、减少会议召开成本的角度,公司董事会拟将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上海鹏盛持有公司股份214,326,656股,占公司总股本22.32%,其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的申请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以增加临时提案方式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赵东军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于胜东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增加第15项提案“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的第1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关大乐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第2项子议案“关于选举孟鹤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 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4年4月30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20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区深圳街99号公司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0日
至2024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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