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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0:3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其中王晓丹、孙长友、张军、刘芳彬、王金峰、李晓龙、石军以通讯方式参会。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晓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不超过19,979.20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15,316.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不超过242.52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3,6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不超过813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费用不超过0.68万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具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孙长友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2024年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对市场销售的预测,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500千克,按近期市场价格测算,基础黄金价格580元/克,预算保证金比例15%,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3,0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白银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000千克,按近期市场价格测算,基础白银价格7元/克,预算保证金比例18%,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26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操作。超过上述额度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送达给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上午11: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六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王彬郦以通讯方式参会。

  4、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彬郦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内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原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额度进行调整。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孙长友已回避表决。同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彬郦已回避表决。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原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关联人介绍请见后文“五、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部分

  二、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主要内容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由17,059.03万元调整为19,979.20万元,其中: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6,900.00万元调整为15,316.00万元;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由原来的651.35万元调整为242.52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9,500.00万元调整为3,600.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总额由原来的0元调整为813.00万元。

  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要,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定价,为正常、合理的经济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侵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军、刘芳彬、孙长友回避了表决。

  董事会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关联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王彬郦回避了表决。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2024年度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按市场价格定价,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关联方包括: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金一”)、江苏金一黄金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黄金”)、深圳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深圳金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一投2资”)、哈尔滨捷夫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捷夫”)、深圳市贵天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贵天”)、及北京科海金一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海金一”)。

  

  (二)关联关系介绍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金集团”)持有科海金一48.84%的份额,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海鑫资产100%股权;上述其他公司(除深圳贵天外)为公司因执行重整计划置入科海金一的公司原子公司;深圳贵天为海鑫资产持股51%的公司。以上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关联方(深圳贵天除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公司与深圳贵天的关联交易为关联利息,金额较小,履约风险可控。

  六、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上述公司的交易将被纳入公司关联交易计算。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均以市场价格确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交易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不超过19,979.20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商品不超过15,316.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支付代销手续费不超过242.52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3,600.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固定资产不超过813万元,预计向关联方销售固定资产不超过7.00万元,预计向关联方收取利息费用不超过0.68万元。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预计的金额调整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与交易对象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且合同约定的方式决定双方的权益,不存在损害任何一方利益的行为。

  该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八、风险提示

  调整后的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第五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内容替换为本次调整后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内容,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不变。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40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500千克,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3,050万元,白银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000千克,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26万元,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套期保值目的

  黄金、白银是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生产经营所需原材料及存货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经营业绩的相对稳定。

  2、套期保值投入额度

  根据公司对2024年库存量的合理预测和对市场销售的预测,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黄金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500千克,按近期市场价格测算,基础黄金价格580元/克,预算保证金比例15%,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3,05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白银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量预计累计不超过1,000千克,按近期市场价格测算,基础白银价格7元/克,预算保证金比例18%,累计投入资金(保证金)预计不超过126万元。

  在上述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授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该额度内进行具体业务操作。超过上述额度的套期保值业务,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审议做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3、套期保值涉及的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对生产经营的原材料或存货进行套期保值,主要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黄金、白银现货延期交易品种进行。

  4、交易期限

  有效期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开展,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套期保值风险分析

  (一)价格波动风险:贵金属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进行贵金属T+D买开仓交易或卖开仓交易操作,若短期价格与业务操作方向呈反向变动,公司将承担提高贵金属原材料采购成本或冲减贵金属价格上涨所带来的利润的风险。

  (二)持仓规模风险:目前上海黄金交易所的黄金(T+D)交易业务实行9%的保证金制度,白银(T+D)交易业务实行12%的保证金制度(上海黄金交易所有权利对交易保证金的比例进行调整)。保证金交易方式放大了交易资金的杠杆倍数,如果公司利用资金杠杆,会导致持仓规模过大,则微小的价格变动可能造成损益的重大变化,不利于公司稳健经营。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如发生延期交付,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三)资金管理风险:贵金属(T+D)业务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清算后出现保证金不足,且未在下个交易日开市前补足,交易所将对合约进行强行平仓。如果公司资金管理不严格,出现未及时补足保证金的情况,将可能因被强制平仓而造成损失。

  (四)操作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生产经营相匹配,旨在规避生产经营中可能出现的原材料或存货价格波动风险,不参与黄金白银延期交易或期货交易的纯投机行为。

  (二)公司已制定了《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贵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并加强对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培训,以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四)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五、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ST金一       公告编号:2024-04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内容变更并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5)。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内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资产”)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文件,提请将上述议案内容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海鑫资产持有公司股份646,084,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20%,具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为提高决策效率,避免歧义或导致股东误解,原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内容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名称仍为前次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的议案名称,即《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案编码仍为5.00,仅议案内容进行替换,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除上述议案内容变更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 出席对象:

  (1) 截止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内容的审议将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议案9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次会议审议的主要内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等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可以将身份证正反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账户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5月20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5.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金一文化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 系 人:王晓峰 

  电话号码:010-68567301 

  传    真:010-68567570

  电子邮箱:jyzq@1king1.com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5、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721。

  2、 投票简称:金一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1日下午14:00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9号院11号楼6层公司会议室召开的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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