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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6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派息事宜时,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585元/份调整为20.304元/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85元/份调整为19.304元/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份调整为20.719元/份。

  本次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李大巍先生、项磊先生、王红女士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4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769,870份未在可行权期限内行权,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在有效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李大巍先生、项磊先生、王红女士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本次行权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关联董事刘先成先生、胡明龙先生、曾映先生、李大巍先生、项磊先生、王红女士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6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6日通过直接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刘敏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40名激励对象期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对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46)。

  4、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股调整为20.8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2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决定取消4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165.0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2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0月10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822元/股调整为20.585元/股,决定取消9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25.5万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1、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决定取消28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824,462份,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2、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5,330份(其中包括9名离职人员尚未注销完成的股票期权99,962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在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43,093份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4、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5、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由20.585元/份调整为20.304元/份。

  (二)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22元/股调整为19.585元/股,决定取消7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5万份。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85元/份调整为19.304元/份;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

  (三)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3年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坏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3年8月25日至2023年9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7)。

  4、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9月12日为授予日,向188名激励对象授予809.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6、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1.00元/份调整为20.719元/份。

  二、调整事项说明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1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自主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行权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三)调整情况

  1、2021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和预留)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20.585-0.281=20.304元/份;

  2、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19.585-0.281=19.304元/份;

  3、2023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P=P0-V=21.00-0.281=20.719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3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40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可行权的股票期权1,769,870份未在可行权期限内行权,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在有效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4、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2年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7、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22元/股调整为19.585元/股,决定取消7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5万份。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9、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202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85元/份调整为19.304元/股;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

  二、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

  1、授予日:2022年5月9日

  2、可行权数量:348.00万份

  3、可行权人数:66人

  4、行权价格:19.585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实际行权情况:截至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届满,已行权人数55人,合计行权股票期权1,710,130份;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未行权。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六章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行权安排和禁售期”之“五、本激励计划行权安排”规定,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截至2024年5月8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员工自主行权方式的行权期限已经届满,4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在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拟由公司进行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四、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注销40名激励对象期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48.00万份;

  ●行权价格:19.304元/份;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66人;

  ●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发布行权实施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制定并实施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合计向激励对象授予1,380.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向73名激励对象授予1,25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20.00元,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022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022年4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2022年4月17日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届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21)。

  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2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0.00元/股调整为19.82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822元/股调整为19.585元/股,决定取消7名离职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5万份。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7月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关于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自主行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5月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2022、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9.585元/份调整为19.304元/份;决定对在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69,870份予以注销;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注: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预留股票期权将在股东大会通过后12个月内授予,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截至2023年5月13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的125万份股票期权自激励计划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三)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截至2024年5月8日,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行权1,710,130份,第二、三个行权期尚未行权。

  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行权条件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5月9日,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第二个行权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等待期已于2024年5月8日届满。

  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说明如下:

  

  注: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可行权额度×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

  综上所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6名,可行权数量占获授股票期权数量比例为30%,共计348.00万份,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428,076,157股的比例约为0.81%。

  (三) 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因业绩考核、个人绩效、离职或个人特殊情况导致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5月9日

  (二)行权数量:348.00万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行权人数:66人

  (四)行权价格:19.304元/份

  若在行权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股权期权行权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七)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4年5月9日-2025年5月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四、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公司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仅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及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各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本次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66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21激励计划(草案)》《2022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价格调整、注销及行权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89        证券简称:普门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将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 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 行权数量:348.00万份;

  3、 行权人数:66人;

  4、 行权价格:19.304元/份;

  5、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 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7、 行权安排:行权有效日期为2024年5月9日-2025年5月8日(行权日须为交易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 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9、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10、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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