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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龙小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69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31%,所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取得和2020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在遵守相关减持规定的前提下,龙小珍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67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9658%。本次计划的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均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计划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龙小珍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作出如下承诺:

  “自发行人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锁定期”),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单位/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龙小珍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各自的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龙小珍女士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协助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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