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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点与险企合作数量限制取消 短期或利好中小险企

  本报记者 冷翠华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5月9日发布的《关于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了银行网点与保险公司合作的数量限制。在此之前,“商业银行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代理业务合作”的规定已经执行了近14年。

  同时,《通知》还明确了银行和保险双方合作层级,以及银行代理业务佣金标准。业内人士认为,取消银行网点与险企合作“1对3”的限制,将大大降低险企触达银保渠道的门槛,短期利好中小险企,也对银行系险企提出更大挑战,不过,长期来看,银行与保险要实现更好的“双向奔赴”还需要提升银保业务的质量。

  取消“1对3”的限制

  对于发布《通知》的背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表示:“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各方呼吁进一步深化银行保险合作,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供给,满足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业内人士也一致认为,《通知》实施后,银保产品和服务将更加丰富,消费者选择空间更大。

  《通知》内容并不长,但引起业界高度关注,尤其是其取消了银行网点与险企合作“1对3”的数量限制。

  银保渠道“1对3”的限制最早可追溯到2010年。根据当年11月份原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销售与风险管理的通知》,每个银行网点原则上只能与不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销售合作保险公司产品。此后的相关监管规定也多次重申这一原则。

  对取消银保渠道“1对3”限制的影响,东吴证券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葛玉翔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对中小险企而言,短期内可获得触达更多网点的合作机会。不过,在“报行合一”的约束下,中小险企无法通过费用比拼的粗放式竞争获取市场份额,“产品+服务”的模式面临市场化竞争考验。对客户而言,银保产品的性价比和吸引力有望提升,消费者多元化保险需求有望被激活,银保渠道行业蛋糕有望做大。

  同时,葛玉翔认为,银行与险企合作“不限量”之后,短期行业竞争将加剧。中小险企在银保渠道如何实现合理的费用分摊,以保证不超出附加费用率,尚面临一定压力,规模经济效应仍将约束中小险企激进的网点签约扩张。此外,此前控股寿险公司的大型商业银行在“1对3”的限制下,旗下网点往往优先满足控股寿险公司的业务需求,一定程度上挤占了非银行系险企市场化参与银保渠道的资源和深度,《通知》对银行系险企如何尽快摆脱对股东方优势的依赖、多元化发展渠道和丰富产品供给能力提出挑战。

  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取消“1对3”限制会促进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更加多样化和灵活,有助于中小险企进入银行渠道,但也可能增加管理难度和市场竞争压力。

  《通知》再次强调了“报行合一”的相关要求。“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佣金率不得超过保险公司法人机构产品备案的佣金水平。”这一规定延续了自去年三季度起监管一直强调的原则。

  众托帮联合创始人兼总经理龙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过高的佣金率对消费者权益造成损害,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还有业内人士认为,强化“报行合一”的要求,是为了解决银保渠道拼手续费、走“小账”等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还需创新产品和服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为,《通知》的实施,有利于更好发挥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优势,促进双方长期深度合作,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径。在业内人士看来,要实现银行和保险的“双向奔赴”,还需要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事实上,2020年以来,在保险代理人数量持续大幅滑落的背景下,部分保险公司重启银保策略,并提出“新银保”发展策略。不过,今年年初以来,银保再次出现增长乏力的状态。根据业内交流数据,一季度,纳入统计的约30家险企银保新单期交保费收入同比下降22%,4月份银保新单期交保费收入更是同比下降了40%。

  同时,从银行的中间收入情况来看,平安证券银行团队统计数据显示,一季度,42家上市银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下滑10.3%,银保费率下调的影响以及同期高基数,是导致中间收入业务负增长的重要原因。具体来看,六大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和农商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同比下降7.5%、16.4%、12.0%、8.19%。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银行,都有进一步深化合作、做大银保渠道业务的愿望。

  杨帆认为,推进银行和险企的“双向奔赴”,需要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建立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分享业务成果。在业务层面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加强人员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风险管理和合规监管,确保销售行为合规,保护客户合法权益。

  龙格认为,随着银行和保险合作的深入发展,保险公司将面临更大的市场机遇和挑战。为了与商业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险公司需要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这有助于推动整个保险行业的创新和发展。特别是,根据《通知》意见,银行通过互联网、电销及非线下网点的其他模式合作,可能促使银行业和保险业加大合作力度,带来双方业务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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