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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4-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8号)核准,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043.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20元,募集资金总额462,536,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4,954,282.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7,581,717.13元。2020年9月22日,公司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35,588,037.74元(已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尾款(不含税)26,947,962.26元),差额18,006,320.61元为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同日,经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健验[2020]7-113号《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2023年3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公司存放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账号:120909509010888)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023年3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承接。

  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6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公司存放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82010078801400004501)用于“代理品牌营销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暨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成,公司对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90,399.12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三、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账号:391100100100149006)的用于“电商运营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590,559.84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已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专户余额为0元。为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公司已办理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就该募集资金专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国泰君安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本次注销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五、备查文件

  1、 本次注销账户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出具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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