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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55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担保下属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14.5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14.5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一心堂”或“债务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4,000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79134233XE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59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9-12

  营业期限:2006-09-12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凯路20号成品仓库综合楼第三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餐饮服务;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成人情趣用品销售(不含药品、医疗器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诊所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国内贸易代理;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医院管理;养老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摄影扩印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化妆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农副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游乐园服务;柜台、摊位出租;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保证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肆仟万元整为限。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一心堂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广西一心堂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广西一心堂具备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该项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4,102.6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68%(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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