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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8.20元/股的价格将所持有的长江证券529,609,894股股份(占长江证券股权比例9.58%)转让给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产投),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控股子公司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本次拟同时向长江产投出售其所持长江证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发布的《关于协议转让长江证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等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54号),同意公司、三峡资本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分别将所持长江证券529,609,894股和332,925,399股股份转让给长江产投,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长江证券总股本不变,其中公司、三峡资本将不再持有长江证券股份。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3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宏泰集团)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湖北宏泰集团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即350,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质权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次股票质押的初始交易日为2023年4月26日,质押到期日为2024年4月26日。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呢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024年4月,湖北宏泰集团向中信证券申请延期购回该部分股票,购回日延至2025年4月26日。

  本次股份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 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若上述质押情况出现重大变化,公司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宏泰集团关于湖北能源股份质押展期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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