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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 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的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步森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21,333,76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95.24%,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经核实,本次拍卖标的法院拟采取分拆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竞拍人可以50万股为最小申报单位参与竞拍,相关股份存在被不同竞拍者竞得的风险。如拟受托方后续参与竞拍仅获得部分股份或未能获得股份,将可能导致其在取得表决权后发生表决权贬损甚至丧失的可能,公司可能产生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或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情形。截至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是否最终成交除受到价格等因素影响,后续还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谨慎决策、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2、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排除终止筹划的可能。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不确定事项较多:一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受托方陕西财控尚未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影响,不排除在其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二是交易各方尚未对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完全一致,亦尚未签署完成任何相关书面协议;三是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等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风险提示内容,并充分关注本事项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

  3、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期间占用资金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了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未经审批流程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河汇支行,分两笔将公司资金19,710,000元转到非由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开设的账户名称为“左某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储的情形。上述款项于2024年4月24日由实际控制人全部转回至公司,并严格按照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转回34,959.04元利息,作为对公司的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治理风险。

  4、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有投资者问及公司是否存在有可能收购西凤酒等相关事项。经核实,即使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情形,公司之后的目标也是聚集服装主业发展,暂未考虑置入其他资产的相关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告的信息为准,谨慎决策、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步森股份”)于2024年5月14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恒正”)及其关联方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2执恢71号执行裁定。同日,公司通过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东方恒正所持有的21,333,760股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6月13日10时至2024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

  公司现就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拟被司法拍卖,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的进展及其相关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被法院执行裁定情况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4)津02执恢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北京东方恒正科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1,333,760股流通股票(证券代码:002569,证券简称:ST步森,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3、控股股东股份累计拍卖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除本次21,333,760股公司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形。

  4、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交易的不确定事项仍较多:一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受托方陕西财控尚未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影响,不排除在其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二是交易各方尚未对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完全一致,亦尚未签署完成任何相关书面协议;三是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等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相关事项未对公司的日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本次司法拍卖标的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21,333,760股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其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95.24%,占公司总股本的14.81%。经核实,本次拍卖标的法院拟采取分拆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置,竞拍人可以50万股为最小申报单位参与竞拍,相关股份存在被不同竞拍者竞得的风险。如拟受托方后续参与竞拍仅获得部分股份或未能获得股份,将可能导致其在取得表决权后发生表决权贬损甚至丧失的可能,公司可能产生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或出现无实际控制人情形。截至目前,该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是否最终成交除受到价格等因素影响,后续还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3、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仍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不排除终止筹划的可能。截至目前,本次交易的不确定事项较多:一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受托方陕西财控尚未完成对公司的尽职调查等工作影响,不排除在其尽调完成后终止筹划的可能;二是交易各方尚未对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完全一致,亦尚未签署完成任何相关书面协议;三是该事项最终能否顺利实施以及能否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等均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委托标的股份具有被质押、冻结及轮候冻结情形,且拟被法院司法处置。如相关股份被法院执行拍卖、变卖等程序最终部分或全部成交,公司将可能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同时,如拟受托方后续未能取得相关股份,将可能导致其在取得表决权后发生表决权贬损甚至丧失的可能。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关注相关不确定性风险。

  5、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期间占用资金情形。经核查,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分别于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12日因主观上担心公司资金安全,未经审批流程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步森职尚服饰有限公司开户行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河汇支行、账号为9030007880150000XXXX的银行账户,分两笔将公司资金19,710,000元转到非由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开设的账户名称为“左某某”、账户号码为“6217 9202 XXXX XXXX”的个人银行账户上存储。经公司核查上述相关人士提供的“左某某”账户交易流水银行对账单,上述款项自转出至左某某的账户之日起直至转回上市公司之日止,相关资金均完整保存在上述账户,期间未向任何第三人转出,亦未挪为他用。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资金存储的相关规则,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情形。公司在发现上述情形后,立即与实际控制人进行核实并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实际控制人及时将相关资金转回公司存储并严格按照资金占用情形支付公司期间利息。经过公司法规宣导,实际控制人已充分认识到上述行为错误的严重性,已于2024年4月24日将暂时存放在公司银行账户之外的上述资金19,710,000元一次性全部原路转回至公司,并严格按照银行1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向公司转回34,959.04元算作利息,作为对公司的补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零。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可能存在的治理风险。

  6、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参加由浙江证监局、浙江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4 年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有投资者问及公司是否存在有可能收购西凤酒等相关事项。经核实,即使本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情形,公司之后的目标也是聚集服装主业发展,暂未考虑置入其他资产的相关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告公告的信息为准,谨慎决策、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7、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且根据核查信息显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并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做出投资决策。

  8、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所持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表决权委托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鉴于相关事项最终结果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并充分注意投资风险。

  9、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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