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4 证券简称:鼎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4年5月14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四期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012、023、034等)。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9,628,960份已全部行权完毕,公司股份总数对应增加9,628,960股,公司总股本由936,102,431股变更为945,731,391股;同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7,448,800股将进行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45,731,391股变更为938,282,591股。
上述变更完成后,总股本由936,102,431股变更为938,282,59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36,102,431元变更为938,282,591元。
鉴于公司本次注销第四期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6月28日,9:3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云
联系电话:027-59720699/0677 联系传真:027-59720677
此外,公司将依法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已回购社会公众股注销手续,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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