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校宇
信息披露是资管行业对外沟通的渠道,沟通中的语言表达“失之毫厘”,其结果就可能“差之千里”。
近日,私募机构瑞丰达实际控制人“跑路”、旗下多只产品陷入兑付危机的消息,再次扰动私募基金乃至资管行业,而信息披露“不合格”是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5月11日,证监会对瑞丰达立案调查。
笔者观察到,瑞丰达在信息披露方面堪称“很随意”。例如,瑞丰达在信披备份系统定向披露功能中,为投资者开立查询账号的比率仅为2.90%,且有30条产品未披露月报。另据第三方平台信息显示,瑞丰达展示的产品,个别存在长时间未披露净值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样信息披露缺失的情况并非个例。笔者梳理相关案例发现,有个别资管机构大玩“藏着掖着式”信披套路,导致投资者误判投资风险;也有部分机构信息披露内容过于模板化、缺乏针对性,造成投资者获取投资决策有效信息不足;另有机构只披露旗下产品净值等少量信息,对于穿透后投资的底层资产等只字不提,致使部分非专业投资者难以提前发现“雷”。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而且破坏了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在资本市场中,充分的信息披露是维护市场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是投资者了解并掌握资管机构运营状况、投资策略及业绩表现的重要渠道,只有语言准确、严谨周密,且辨识度高,才能真正实现资管机构与投资者的高效沟通。因此,笔者认为,资管业“强信披”不可或缺,行业可思考从强制信披和加强信披两方面发力。
其一,资管新规明确,金融机构应当向投资者主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资产管理产品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收益分配、托管安排、投资账户信息和主要投资风险等内容。目前,各类资管机构旗下的资管产品信息披露透明度不尽相同,其中公募产品信披的完整度相对较高,而部分私募产品存在底层资产信息穿透披露不充分的情况,甚至信披“不达标”等,导致投资者连连“踩坑”。因此,资管机构需做好信息强制性披露工作,让投资者能够穿透识别并评估底层资产风险,同时确保自身投资运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其二,资管机构可加强信息披露力度,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完备性,进而与投资者有效沟通。一方面,加强信披力度,可以提升投资者对资管行业和资管机构的信心和信任度。另一方面,加强信披力度,能从多维度提升资管机构的发展质量。毕竟为了达成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资管机构需努力提高资管产品收益,这无疑会促进其提升投研和投资管理能力;同时,用心守护投资者“钱袋子”,也需机构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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