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若琳
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永恒主题。5月15日,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4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在活动上致辞时表示,投资者是市场之本。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资本市场领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
“保护投资者是证券监管的首要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吴清表示。
如今,我国资本市场已拥有全球规模最大、交易最活跃的投资者群体,投资者总数超过2.21亿,其中99.76%为个人投资者。在个人投资者中,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小微投资者占比达到95.99%。这是我国资本市场活力的重要来源,也是市场功能正常发挥的重要支撑。只有广大投资者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才能有牢固的根基,从而真正实现稳市场、稳信心。
笔者认为,加快完善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让投资者切实感受到市场的公平正义,可继续从三方面下功夫。
其一,进一步加大证券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自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大幅提高了行政处罚力度,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我国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活动进入新阶段。5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10号》《关于完善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入推进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相关自律组织、投保机构业务规则等10项与投资者保护密切相关的制度规则,持续完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建设。
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各市场主体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边界,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违法行为终身追责制度。
其二,进一步健全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不断提高违法成本。
近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赔偿制度不断完善,如开展证券行业仲裁制度试点;实施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发布,取消民事赔偿诉讼前置程序等,均有效保护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但民事赔偿仍存在现实挑战,比如,当前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例多为虚假陈述诉讼相关案件,而其他类型的诉讼案例较少,因此全面追责的范围可以更广一些,加快出台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同时进一步强化民事赔偿责任,“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净化市场生态,持续释放对证券违法活动“零容忍”的高压信号。
其三,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上市公司是市场之基,是投资价值的源泉。当前,从上市公司的“入口”到“出口”,监管部门正在建立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目的就是坚决把造假者挡在门外。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基础。
新“国九条”明确提出,“未来5年,基本形成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总体框架。投资者保护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基本建成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为实现这一目标,唯有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不断丰富投资者保护的“工具箱”,进一步巩固价值投资为主流的市场生态,才能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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