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东安阁酒店(四川省成都市东安街道东安阁路671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杨金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侯孝亮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对外投资制度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股东名称: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共计30,920,634股。
3、本次会议议案5、6、7、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浩、韩叙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6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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