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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陕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证券代码:600928        证券简称:西安银行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以下简称“陕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廖志生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9号),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高度重视,积极沟通并及时落实各项监管要求,现将相关整改报告及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一、公司在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后,及时与廖志生先生进行了沟通,廖志生先生已于2024年4月29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正式的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本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廖志生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但由于廖志生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并经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履职前,廖志生先生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本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法规持续做好过渡期的各项支撑和衔接工作,确保公司董事会运行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二、针对本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存在的问题,本公司已经在前期市场遴选的基础上,迅速与多名意向候选人进行了对接,正在加快推进独立董事资格预审工作,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正式履行独立董事调整的相关治理程序。

  三、公司治理是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形成核心竞争力的关键因素,而独立董事制度作为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一环,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本公司将以此为戒,深刻认识独立董事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建立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和动态调整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努力提升公司治理的合规性、有效性和开放性,持续夯实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根基。同时,本公司亦将积极发挥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外部市场力量的监督约束作用,以公司治理提升赋能经营管理发展,努力实现基本面和经营情况的持续向好,切实践行上市公司的责任义务,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任。

  特此公告。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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