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3,007.87万元。
一、 资金占用事项的基本情况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新材”、“公司”)在自查中发现公司股东胡卫林存在通过公司重要供应商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丰圆”)占用公司资金事项。2019年扬子新材预付汇丰圆3.4亿元,系公司股东、时任公司总经理胡卫林超额支付汇丰圆预付款,并通过向汇丰圆拆借资金,形成资金占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自查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3)。
2020年12月1日,公司在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作了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了胡卫林提供的还款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06)。
2021年3月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2),胡卫林申请对原定的资金占用还款期限延期至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2021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4-16),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30,439.43万元;截至2021年4月28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7,206.92万元。
2021年8月3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8-10),截至2021年6月30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7,012.92万元;截至2021年8月25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6,824.92万元。
2021年11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1-04),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2,244.02万元,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580.90万元。
2022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4),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431万元,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胡卫林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24,149.90万元。
2022年4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14),截至2021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24,870.94万元(含占用资金利息)。
2022年4月,公司与中民居家养老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居家”)、胡卫林共同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以中民居家持有的中民护培(武汉)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置换扬子新材持有的对胡卫林关联方的债权,以解决胡卫林对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置出债权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1)、《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2)、《关于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6)。
2022年8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8-05),截至2022年6月30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10,153.91万元(含占用资金利息);截至2022年8月30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10,151.03万元。
2022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0-04),截至2022年10月13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6,102.10万元。
2022年1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2-01),截至2022年12月1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5,609.40万元。
2023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3),截至2023年4月25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4,742.82万元。
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7),截至2023年11月30日,胡卫林占用资金余额为4,865.88万元(含利息)。
2023年12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8),因胡卫林还款进度低于预期,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提交相关起诉材料。
2024年4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0),截至2023年12月31日,胡卫林占款余额为4,883.22万元。
二、 资金占用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胡卫林偿还的占用资金3,007.8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余额为1,947.46万元。
公司就资金占用剩余款项采取的措施包括:一是针对胡卫林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500万股股票因其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的情况,为保证公司享有优先受偿权,公司已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起诉材料,并将积极按照司法程序推进此事项的进展;二是若上述还款来源不能覆盖其资金占用金额,公司将采取司法手段继续向其追缴。
三、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并积极推进该事项解决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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