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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债务人”)与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债权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签署了两份《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4亿元,租赁期间均为36个月。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保证人”)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近日,华佳彩收到上述相关融资价款共计人民币4亿元。

  本次华佳彩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为该项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均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的2024-015号、2024-021号公告)。

  二、 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芯鑫融资租赁(厦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YQPC75E

  法定代表人:陆皓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11月24日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5单元X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融资租赁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否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法定代表人:卢文胜

  注册资本:1,523,869.977374万人民币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时间:2000年09月07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交易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人:芯鑫租赁

  承租人:华佳彩

  租赁物:华佳彩部分设备

  租赁本金:共计人民币40,000万元

  起租日:为芯鑫租赁根据《所有权转让协议》约定支付租赁物协议价款当日

  租赁期间:均为36个月,自起租日起算,但具体起止日期以芯鑫租赁单方发出的起租通知书为准

  租金支付间隔:每3个月一次,根据租金日约定支付

  租金总额:按照合同签署日概算的租金总额共计RMB436,310,185.16元(含增值税款)

  租金计算方式:等额租赁本金后付

  租赁物留购价款:合计人民币200元(含增值税款)

  (二) 本次交易相关《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芯鑫租赁

  保证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债务人:华佳彩

  保证范围:全部租金(租赁本金、租赁利息、租前息等)、服务费、违约金、租赁物留购价款、增值税等税款、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及其他应付款;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分担保物的费用、诉讼费、执行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为实现财产保全而支付的担保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差旅费、手续费等);因主合同被部分或全部确认为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的,主合同债务人应返还财产、支付资金占用费及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主合同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 交易其他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华佳彩部分设备,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对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天数以不超过平均年化1.5%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够进一步满足华佳彩的资金需求。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华佳彩对相关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华佳彩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佳彩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提升了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六、 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本年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日常经营类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2,500.07万元;支付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产生的担保费用共计人民币701.24万元。

  七、 备查文件

  1、两份《售后回租赁合同》;

  2、两份《保证合同》;

  3、两份《所有权转让协议》;

  4、银行收款回单;

  5、交易方征信情况。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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