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①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14:00
②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盐官镇环园东路3-1号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孙杰风先生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情况
(1) 出席的股东情况
参加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1,024,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1131%。
①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7人,持有或代表公司股份 89,82 4,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1752%;
② 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人,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20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79%;
③ 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7,024,7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881%。
④ 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孙杰风,持有公司股份6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22%,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培松,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1%,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孙梦静,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回避表决议案12.00;
关联股东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7%,回避表决议案12.00;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提案1.00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3.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7.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9.00 《关于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0.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1.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2.00 《关于预计2024年度实际控制人及亲属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股东孙杰风先生、孙培松先生、孙梦静女士及海宁风华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议案13.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14.00 《关于修改<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15.00 《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024,2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2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 律师姓名:王帅棋 叶强
3.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信托、私募基金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产品。
2、 投资金额: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3、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积极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进行证券投资,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充分保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增加资金收益。
(二) 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三) 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信托、私募基金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产品。
(四)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五)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 授权事宜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及办理其他全部相关事宜。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 风控措施
1、 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2、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投资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建议。
3、 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4、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三、 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较好。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进行证券投资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水平并增强盈利能力。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拟开展的证券投资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会计报表为准。
四、 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事项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能够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光华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光华股份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金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含)人民币1亿元开展证券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单项及合计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上述证券投资是在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相关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运作需要,也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合理规划资金安排进行适度的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001333 证券简称:光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5日以专人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杰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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