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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4-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原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50万股将予以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未满足全部可解除限售条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7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绩效未满足全部可解除限售条件,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5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253,336,174股减少至1,253,159,924股。注册资本将由1,253,336,174元减少至1,253,159,92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此外,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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