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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0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结合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0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01月修订)》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03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事项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新《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本次营业执照变更内容

  变更前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贰拾伍万零叁拾捌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叁拾捌元

  二、本次变更后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6291807XU

  名称: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柒仟捌佰贰拾肆万壹仟陆佰叁拾捌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4年05月20日

  法定代表人:陈荣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

  经营范围:研发、产销:汽车五金模具、汽车零部件、五金模具、新能源金属制品、钣金件、五金配件、组装件及通用机械设备、教学用具、实验设备、家具、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机械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证券代码:002965             证券简称:祥鑫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5月1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0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建安路893号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荣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共有13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70,118,6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312%。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69,986,2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664%。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2,4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8%。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2,618,6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86,228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1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32,400股,占公司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48%。

  5、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7,4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7,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42%;反对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8,6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8,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998,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87%;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3%;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98,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36%;反对11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93%;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0,113,7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13,7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主持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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