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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2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汪志刚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汪志刚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汪志刚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及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前,汪志刚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15号)。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陆明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由陆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陆明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陆明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同意陆明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明先生简历

  陆明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1984年华东工程学院炸药本科毕业;1989年获得华东工程学院含能材料硕士学位;1999年获得南京理工大学含能材料博士学位;2001年晋升教授。

  主要研究方向为功能材料、能源材料、含能材料创制,尤其是全氮、高氮、含能材料的设计、合成和构效关系研究。创制了全氮N5-基高能系列含能化合物材料,发明了HNS等含能材料的绿色氧化安全制法;建立配方设计数理模型,创立了液混式绿色安全膨化硝铵炸药产品技术。作为主要获奖人,曾获得两项国家级和多项省、部级科技奖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0余项。承担多项国防预研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Nature、Science、Chem. Soc. Rev、JMCA、CEJ、GC等期刊发表论文200多篇。出版了“唑类高能材料化学”“炸药分子与配方设计”等国家、部级规划著作,以及WILEY-VCH出版的“Nitrogen-Rich Energetic Materials——Chemistry of Pentazole”等英文著作。

  兼任兵工学报、火炸药学报、含能材料编委、EMF编委,爆破器材副主编和FirePhysChem副主编;中国兵工学会民用爆破器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总干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专家(2017年—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讯/会评专家(2015—2024年);国家重大专项项目评审专家;火炸药技术专业组成员(2011—2016年)。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6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6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昌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99号公司2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的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8日、2024年5月9日和2024年5月17日刊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公司将于近日另行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及其子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4年6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有关证明到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2113室)办理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6月6日会议开始前到大会秘书处签到,签到时间为下午14:00-14:30。

  (一)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4年6月5日17:00,信函(邮政特快专递)、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等自理。

  (二)会议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高新大道699号国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三)联系人:杨洁芸、郭辉 电话:0791-88119816 传真:0791-88115785

  (四)其他事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若有变更将按规定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24临024号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陆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若陆明先生被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同意由陆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候选人陆明先生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年临025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4年6月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年临026号)。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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