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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003031             证券简称:中瓷电子            公告编号: 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月 16 日(星期四)14:30-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月 16 日(星期四)上午 9:15-9:25    9:30- 11:30,下午 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月 16 日(星期四)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经济开发区昌盛大街 21 号。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卜爱民先生

  6.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5人,代表股份272,571,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6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9,394,5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88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73,176,6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12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8,332,2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2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120,3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96%;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9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2%;反对1,471,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21,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93%;反对1,471,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7,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99%;反对711,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75,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02%;反对711,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681,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5%;反对8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02,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14%;反对890,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681,0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35%;反对890,0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02,9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5114%;反对890,0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授信项下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87,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599%;反对711,4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475,70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102%;反对711,4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河北半导体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三研究所)、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中电科国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2,504,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55%;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26,32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84%;反对66,7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99,7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602%;反对1,471,3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321,6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93%;反对1,471,3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21.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68,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9%;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9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6%;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68,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9%;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9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6%;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68,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9%;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9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6%;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1.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71,068,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89%;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5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290,7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6%;反对1,502,25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1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 备查文件

  1 、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中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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