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3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投资项目概述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目星”)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董事会同意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投资新建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项目的公告》。
二、项目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按照法定程序参与了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土地矿业权业务分公司举办的龙华区福城街道宗地号为A914-0335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4,170万元竞得该地块使用权,并签署了《成交确认书》以及《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深地合字(2024)4011号。本次土地使用权取得后,公司将持续推进本项目建设工作,不断完善产业链布局,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加速新产品及新工艺的产业化进程。
三、本次竞得宗地的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A914-0335号地块
2、土地用途:普通工业用地
3、土地面积:23644.46㎡
4、建筑面积:106390㎡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受让人: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宗地代码:440309402005GB00782
3、使用权出让年限:30年
4、出让价款总额:人民币4,170万元
5、付款方式: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6、合同生效: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是公司投资新建高端激光与智能装备研发中心及制造基地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的前置条件。该项目投资事项是从公司实际利益出发,基于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如有关项目顺利推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由于有关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本次投资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暂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后续事项及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可能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风险。
2、本项目的实施和运营与市场供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公司管理及人才等因素密切相关,上述任何因素的变动都可能对项目的建设运营和预期效益带来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会按照当地相关部门要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