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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年度科创板医疗设备专场 集体业绩说明会暨 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参与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办的2023年度科创板医疗设备专场集体业绩说明会,此次活动将采用线上文字互动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参与线上互动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线上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下午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四)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将需要了解和关注的问题提前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志愚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钟益群女士,董事、财务总监陈莉莉女士,独立董事肖俊方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69670036

  电子邮箱:ir@vishee.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1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H栋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755,314股。由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额为67,868,553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志愚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钟益群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2、3、4、5、6、7、8、9、10、11、13、14、15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6、7、9、10、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齐凯兵、吴亚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22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

  分红金额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1.5032元(含税)调整为1.5058元(含税)。

  ● 转增股本总额:由27,193,810股调整为27,147,421股。

  ● 本次调整原因: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15,97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755,31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868,553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经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1、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5032元(含税)。截至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9,341股,因此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984,526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02,194,339.48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65,654.88元。

  因此,2023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3,759,994.36元,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3.49%。

  2、公司拟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2024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39,341股,因此公司参与转增的股本总数为67,984,526股,以此计算转增股本27,193,8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68,623,867股增加至95,817,677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8,623,867元变更为95,817,677元。最终总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如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以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至今的相关变化及调整说明

  自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公司股份115,97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755,314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目前公司总股本为68,623,867股,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67,868,553股。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总额不变、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中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说明如下:

  1、确定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为1.5058元(含税),即调整后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原定利润分配总额÷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102,194,339.48÷(68,623,867-755,314)=1.5058元/股(含税,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2、确定本次转增股本总额调整为27,147,421股,即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每股转增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0.4×(68,623,867-755,314)=27,147,421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原公司总股本+调整后转增股本总额=68,623,867+27,147,421=95,771,288股。最终总股本以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公司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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