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45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3,175,3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167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129,932,2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21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43,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243,0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60%。
3、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1,2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 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8,9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36%;反对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53,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5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187,5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爱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3,5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1550%;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187,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783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871,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6%; 反对304,12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28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938,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0.6225%;反对304,1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77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邵增明先生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李爱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普通合伙)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173,3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41,0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83%;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邵增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2)提名王腾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3)提名张存升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9,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7,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42%。
(4)提名陈传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8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5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79%。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栗正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2)提名余黎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3)提名金香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1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张啸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2)提名王义峰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33,166,6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34,38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1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俞紫伊律师、潘琪律师现场列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审议表决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49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
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6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中“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力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睢阳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62.01元。截至2022年8月26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12,345,791.9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1,414,036.8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90,931,755.0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30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148,792.00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商丘力量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并于2022年9月14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支行、中信银行商丘分行营业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由募投项目中“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商丘力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睢阳支行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该项目投入的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
待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毕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流动性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履行的审批手续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毕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流动性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各位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48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6日,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监事会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确定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具体成员如下:
1、董事长:邵增明先生
2、非独立董事:邵增明先生、王腾吉先生、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
3、独立董事:栗正新先生、余黎峰女士、金香爱女士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并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成员如下:
1、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啸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义峰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任耀峰先生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王腾吉先生
副总经理:周智华先生、贺凌云女士
财务总监:王晓君先生
董事会秘书:史地先生
2、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孟浩先生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岗位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
史地先生和孟浩先生均持有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370-7516686
邮箱:zhengquan@lldia.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东产业集聚区丹阳大道
五、换届离任情况
1、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非独立董事李爱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陈江波先生、鲁占灵女士、李琰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次监事会换届完成后,非职工代表监事陈正威先生、邵海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工代表监事谷长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童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2、离任人员持股及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陈江波先生、鲁占灵女士、李琰女士、陈正威先生、邵海明先生、谷长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李爱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8317%,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001股,占公司总股本0.0231%;
截至本公告日,童越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6%,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660%。
李爱真女士及童越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对以上任期届满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附件一: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1、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1)邵增明
邵增明先生,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23年8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3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015年12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邵增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7,548,262股,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5,998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股东李爱真、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腾吉
王腾吉先生,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2年7月至2001年8月,任兰石集团金刚石厂生产、技术厂长。
2001年8月至2019年12月,任湖北鄂信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0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年8月至今,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腾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张存升
张存升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05年7月至2012年4月,任山东聊城昌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高级实验员。
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总工程师(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钻石事业部技术总监、总工程师。
2018年7月至今,任河南宝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18年8月至今,任河南省功能金刚石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8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4月至今,任海南力量钻石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1月至今,任扬州力量钻石有限公司监事。
2023年12月至今,任河南力量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存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16,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陈传勋
陈传勋先生,196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2年9月至2010年10月,任河南省王贡酒业有限公司会计。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行政部经理。
2018年10月至今,任深圳科美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1年12月至今,任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传勋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
(1)栗正新
栗正新先生,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4年1月至2019年5月,任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2019年5月至2022年5月,任高温耐磨材料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执行主任、副院长(兼)。
2022年5月至2023年1月,任河南工业大学材料科与工程学院教授。
2023年1月至2023年10月,任河南工大高新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
2023年10月至今,任河南工大高新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席科学家。
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协会超硬材料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月至今,任中国机床工具协会磨料磨具分会专家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2024年1月至2024年2月,任九三学社河南省委委员会常委。
2014年1月至2022年4月,任九三学社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主任委员。
截至本公告日,栗正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余黎峰
余黎峰女士,197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经济学副教授职称,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3年5月至2017年4月,任中原工学院会计系主任。
2017年5月至2021年7月,任中原工学院财务处副处长。
2021年8月至2024年4月,任中原工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采购与招标中心主任、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
2024年4月至今,任中原工学院财务处处长;
2023年3月至今,任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余黎峰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金香爱
金香爱女士,196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执业律师,经济法(产业法/财税法/金融法)副教授职称、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86年7月至今,任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89年6月至今,任河南郑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兼职律师。
2012年3月至今,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
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任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
2016年11月至今,任河南省金融法研究会学会理事。
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任郑州大学商学院MBA和EMBA《商法》讲习教授。
2021年4月至今,任河南神马催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021年9月至今,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驰诚(河南)驾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金香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二: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简历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
(1)张啸风
张啸风先生,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车间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张啸风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王义峰
王义峰先生,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0年1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6年3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采购部部长;2023年9月至今,任公司技术部副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义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职工代表监事
任耀峰先生,197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3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销售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任耀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三: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一、总经理
王腾吉先生,简历见“附件一: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
二、副总经理
1、周智华先生,1973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95年10月至2013年10月,历任三门峡金渠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销售部经理;
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三门峡天钻晶体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
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周智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贺凌云女士,197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1989年9月至2011年3月,任湖南航天7803厂检测员;
2011年3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车间主任、生产副经理(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生产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贺凌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财务总监
王晓君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1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河南省力量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计(该司于2016年3月股份制改造为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3月至2017年6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4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3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王晓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董事会秘书
史地先生,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具备证券、基金和期货从业资格,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09年11月至2019年4月,历任中原证券商丘分公司客户经理、理财经理和业务部经理;
2019年4月至2023年8月,任中原证券柘城营业部总经理;
2023年8月至今,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024年4月至今,任商丘市鼎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史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5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附件四: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孟浩先生,199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主要任职经历如下:
2018年6月至2021年9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法务专员;
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孟浩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邵增明先生与孟浩先生系舅甥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爱真女士与孟浩先生系祖孙关系,除此之外,孟浩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47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监事会会议工作的衔接性,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由全体监事推选监事张啸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共同选举张啸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各位监事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4-046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会议工作的衔接性,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于2024年5月16日下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由全体董事推选董事邵增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共同选举邵增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其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选举委员为邵增明、王腾吉、栗正新,其中董事长邵增明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举委员为余黎峰、邵增明、金香爱,其中独立董事余黎峰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选举委员为栗正新、邵增明、余黎峰,其中独立董事栗正新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委员为金香爱、邵增明、余黎峰,其中独立董事金香爱为主任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上述委员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腾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周智华先生、贺凌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王晓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史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史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备的专业知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孟浩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孟浩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邵松涛先生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满可连选连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管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待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完毕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的投资计划及流动性需要,将部分募集资金划转至新增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1、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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