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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二楼4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365,474股,不享有股东

  大会表决权。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式

  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朱祥芝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和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10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统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大林、杨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天禾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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