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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坚先生召集,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雪莲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雪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王雪莲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杰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杰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陈杰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以临时提案的方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1289        证券简称:龙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35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非执行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雪莲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名陈杰女士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雪莲女士(简历见附件1)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王雪莲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意提名陈杰女士(简历见附件2)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陈杰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之日起生效,直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董事会同意将选举王雪莲女士和陈杰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

  王雪莲女士简历

  王雪莲女士,56岁,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运输管理工程系铁道运输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正教授级)。曾任职于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1997年加入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历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路港协调部运输处副处长,计划部规划设计处副处长,战略规划部规划计划业务经理(正处级);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处处长,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副主任;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国能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国家能源集团技术经济研究院(国能经济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一级业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雪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附件2

  陈杰女士简历

  陈杰女士,53岁,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鸡西矿务局、黑龙江煤管局。历任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生产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综合处副处长;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处处长;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产处处长;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产权部资产管理处处长,财务部综合处处长;国家能源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现任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陈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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