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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规定,鉴于:(1)公司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第三次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对应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65,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原3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回购注销。综上,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374,000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29元/股,并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7,537,090.74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5月18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庵头工业区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5633

  联系人:李盛意

  联系电话:0768-6972888

  传真号码:0768-6303998

  电子邮箱:stock@xl-tungsten.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002842                   股票简称:翔鹭钨业                      公告编号:2024-031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官塘镇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启丰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8人,合计持有有表决权股份124,965,8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79%。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467,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3%。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24,962,26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366%;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夏煜鹏律师、李倩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会议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提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陈启丰为本次交易担保提供方,持有股数51,836,400股,其一致行动人陈伟东及陈伟儿证券账户持有股数分别为12,562,970股、13,682,115股、其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股数为44,206,400股,均回避表决。同意2,677,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股东陈启丰、陈伟东、陈伟儿为公司现任的非独立董事,持有股数分别为51,836,400股、12,562,970股、13,682,115股、陈启丰的一致行动人潮州启龙贸易有限公司持有股数为44,206,400股,均回避表决。

  同意2,677,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关联股东戴湘平作为激励对象,持有股数为210,400股,已回避表决。

  同意124,755,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同意124,965,8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67,58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分所夏煜鹏律师、李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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