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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关瑞章,男,195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留英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曾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集美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二级教授,中科院水生所博导,厦门水产学院助教、讲师,集美大学水产学院副教授、教授、院长,中国水产学会副理事长,国家教育部水产学科指导委员会委员,农业部水生生物病害防控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教育部“鳗鲡现代产业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福建省欧美留学生同学会副会长,厦门市科协副主席。曾荣获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全国优秀水产科技工作者,福建省师德之星,福建省农业科技推广先进个人,福建省和厦门市劳模。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征集的情形,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征集人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关瑞章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对《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关瑞章先生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增强公司核心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3日14:30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一楼大会堂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5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三、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股市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三)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件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

  邮政编码:350308

  电话:0591-85628333

  传真:0591-85622233

  收件人:戴文增、李佳君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关瑞章

  2024年5月17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公告中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瑞章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备注: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选择超过一项或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603668        证券简称:天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在福清市上迳镇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修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实施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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