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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81        证券简称:八亿时空        公告编号:2024-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20号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1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34,481,54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1,451,685股,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3,029,861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雷先生因公务出差以通讯方式接入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于海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薛秀媛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并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的表决通过。

  2、 领取薪酬的关联股东已对第8、9项议案回避表决;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或者与参与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对第12、13、14项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3、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0、议案12、议案13、议案1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鑫、刘婧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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