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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撤回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申请

  本报记者 舒娅疆

  5月18日,智明达发布公告称,上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这意味着,其耗时超过一年的再融资计划无果而终。

  2023年4月份,智明达曾披露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相关议案已先后获得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7月份,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获得上交所受理。根据2023年7月份披露的智明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此次可转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11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补充投资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在经历了可转债发行方案调整、修订和两轮审核问询后,智明达于今年5月14日宣布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并撤回申请文件。对此,公司解释称:“鉴于当前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公司资本运作规划调整、自身实际情况等因素,经审慎分析、研究与沟通,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智明达同时表示,本次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不会对其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

  “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发行可转债的难度相对较大。智明达作为上市公司,想要融资并不是只有发行可转债这一个选择,反而因为可转债可能会增加股本、存在一定的大股东套利风险等,相关申请或将受到监管部门更加严格的审核。如果公司只是为了项目融资,可转债确实不是必选的融资工具。”香颂资本董事沈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智明达曾于2023年12月份披露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宣布2021年上市时的募投项目“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23年底延至2024年7月份。公司还曾在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说明书中表示,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存在约5440.56万元的投资缺口待补足,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就有较大部分拟用于“嵌入式计算机扩能补充投资建设项目”。随着此次发行可转债事项终止,公司资金需求问题如何解决受到市场关注。

  沈萌表示,如果募投项目涉及到智明达核心业务,申请银行贷款、发行普通公司债券都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也能够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智明达正在进行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未来,公司也需要集中精力关注自身业务的发展。比如,公司需要继续关注市场变化和竞争格局,并不断优化自身的业务模式和产品,以保持自身竞争力优势并实现业绩持续增长。”

  智明达的主营业务为国家重点领域嵌入式计算机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近两年公司还参与了无人机、星载等方向的项目,实现了对新领域的拓展。而尽管今年第一季度,智明达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99万元和-1112万元,均出现下滑,但公司在接受机构调研时透露,2024年公司“可以保持收入与业绩的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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