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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29),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1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5.会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注: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提案。

  (二)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4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述职,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于股权登记日下午股票交易收市时持有“吉林化纤”股票的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采用传真或信函方式亦可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二)登记时间

  2024年5月2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

  2.联系电话:0432-63503660,0432-63502331;

  3.公司传真:0432-63502329;

  4.邮政编码:132011

  5.联 系 人:曲大军、徐鹏;

  6.提示事项: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十届第八次监事会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0”;投票简称为“吉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者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第12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      (公司)出席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下列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3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吉林省证券业协会、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24年吉林辖区上市公司网上集体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互联网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15:00至16:30。

  届时总经理金东杰先生、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曲大军先生将通过网络在线问答互动的形式,与投资者就2023年经营业绩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期间,公司高管将全程在线,实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扫码自动匹配移动端)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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