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6 证券简称:华电重工 公告编号:临2024-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华电金源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华电”)与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签署了《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合同金额约为24,858.76万元人民币(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买方情况
买方一: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信电厂路1号1幢
成立日期:2023年8月3日
法定代表人:李正欣
主要股东: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国信马洲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河南华电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买方二: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苏省靖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信电厂路1号1幢
成立日期:2023年8月4日
法定代表人:张旭耀
主要股东: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泰州市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中煤靖江发电有限公司与公司、河南华电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其他方面的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
合同金额:24,858.76万元人民币(含税)
结算方式: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其中合同设备款支付包括预付款、到货款、调试验收款、质量及服务保证金等。
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5-9个月内分批交付(管材、管件的交货顺序须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性能违约、交货迟延违约、关键技术资料迟延交付违约、执行延误违约等责任。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业务,合同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46%。
本合同的顺利履行将对公司、河南华电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及河南华电提高六大管道市场占有率,有利于提升公司及河南华电在该业务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四、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项目的执行过程有一定的不可控因素,比如环保政策发生较大变化,会引起人员、设备和材料价格的变动,如果遇到市场、政策、法律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按期正常履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 报备文件:
1、《国信靖江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六大管道管材及管件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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