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监管关注函》(湘证监函[2024]279号,以下简称“《监管关注函》”),要求公司收到《监管关注函》后,于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向湖南证监局申请延期至2024年5月20日前完成对《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回复湖南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回复工作仍在有序开展,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完善、落实,经公司向湖南证监局提出申请并经湖南证监局同意,公司预计不晚于 2024 年5月28日回复《监管关注函》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监管关注函》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ST加加 公告编号:2024-0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8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4年5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问询函》中指出的问题,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因《问询函》中涉及的内容较多,且需要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为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回复内容更加详实和充分,公司需要时间进一步完善《问询函》回复内容。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预计不晚于2024 年5月28日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披露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和协调《问询函》涉及问题的回复工作,争取尽快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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