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经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纪志国先生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林滨牧先生、鄢波先生、财务总监柳上莺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信贷计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预算草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10、15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7涉及与公司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220,547,834股)、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8,641,243股)、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6,101,977股)、福建华兴新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5,325,381股)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表决通过。
3、议案4、5、7、8、14、1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舒冰、林妍韵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各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并授权董事长与经理层成员分别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郭政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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